招聘若干人2个岗位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质检中心”)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建字第580号文件及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沈阳市标准计量局沈建工发【1985】46号文件,于一九八五年正式成立。工程质检中心下设子公司4家。
工程质检中心秉承“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服务建筑行业、推进技术更新作为己任,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为主要研究对象,聚焦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努力成为沈阳建筑行业的引领者。
工程质检中心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部九项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材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资质。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实施仲裁检测的入围鉴定机构,在民生工程、市政工程、重大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工程质量仲裁检测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线上报名
1.发布公告:沈阳市国资委官网、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
2.报名网站:https://hzyc.ikaowu.com/exam/2920(使用电脑端登录)。
3.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7月05日17点截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登录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电子版上带在线验证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5.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应聘者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无异议后进行申报。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信息咨询
报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4-31878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二)网上初审及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应聘信息、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资格审查状态,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笔试人数: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3。
4.笔试形式:线上考试。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4.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结果存在问题,影响正常履职的,原则上不予录用。
2.背景调查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工作履历、工作表现、诉讼信息等。对于背调结果存在问题,影响正常履职的,原则上不予录用。
(六)确定聘用人员与公示
体检与背景调查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举报监督电话:024-23991612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