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责任心强、客观公正:热心医疗保障领域,坚守为民情怀,愿意无偿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主动维护基金安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保守工作秘密,不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3.履职能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自愿接受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的管理、培训和调度,按时参加监督检查、政策宣传等相关活动。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者优先;善于沟通交流、群众基础紧密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记录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情形的。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优先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从业者、医药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社区工作者、参保群众代表等热心公益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2.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至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3.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4.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5.关注民声舆情,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至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506室)现场提交。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jjgg_50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荣誉证书等(如有)。
4.单位推荐人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遴选与聘任
(一)资格审核
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筛选,结合人员结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分布、履职能力等确定拟聘人选。
(二)公示聘任
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为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三)岗前培训
聘任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讲解医保政策、监管流程、履职规范等内容。
六、任期与管理
1.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任期2年,任期届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
2.社会监督员工作具有公益属性,无劳动报酬,履职期间产生的必要交通、通讯等费用自理。
3.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社会监督员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有权解聘并取消其监督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22074239。
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报名参与,携手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共同维护全区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