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保健医生

医疗招聘考试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保健医生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保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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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自2026/6/12起,招满为止

关于我们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集团,成立于2023年9月,办学规模为1+2+4模式(一所核心园+两所分园+四所成员园)。集团成立以来荣获广东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项目成员单位、广东省围棋特色幼儿园、深圳市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单位、宝安区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校(园)、学前教育研究精英园长联盟成员单位、宝安区幼儿园教研基地、高等院校实习基地、深圳市A级食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学校、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健康促进银奖单位、绿色幼儿园等荣誉。


集团以办“有温度、有品质、辐射强”的优质学前教育集团为办学目标,以“为儿童更好发展奠基”为办学宗旨,构建了“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发展理念;整合区域内优质的教育资源,致力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以推动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的民生福祉。


核心园: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地址:位于航城街道钟屋社区中信领航里程花园一期14栋;


办园条件与规模: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2939.15平方米,建筑面积2974.34平方米,共开设14个班。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持有健康证;


7.无不良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保健医生(1名)


分配至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3.持有保健医生上岗证;


4.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及厨房管理经验;


5.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0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


教职工: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及查验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2026年5月-2026年6月)。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有意者请将幼儿园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投递至岗位指定投递邮箱hcjdzxyeydef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学历-联系方式。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面试


1.具体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并在面试地点所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有关说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7888693黄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