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31个岗位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3周岁(198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及以下。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
(五)符合《2026年6月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网站“人力资源—人员招聘—我来应聘”进行注册,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sbh.com/。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医院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通知为准。本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二)面试
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1527,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4-87888239,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0514-873730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978061。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73062、0514-87373061、0514-8737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