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山东省康复中心)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坐落于“中国最美五大城区”之一的青岛八大关风貌保护区,依山面海,占地面积1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坐拥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与生态资源。
医院始建于1953年,前身为青岛疗养院。作为一家集“疗养康复、慢病诊治、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社区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是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公务员及省、市保健对象体检定点单位。医院编制床位585张,设有医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保健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开设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等15个诊疗科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5.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山东省慢性病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此次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qlrsk@126.com),邮件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与登记表同一底版)。
②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山东省康复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全文等材料的扫描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毕业论文。
⑥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中论文、课题等的原件扫描件。
⑦岗位必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交岗位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英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9073052
监督电话:0532-89073997
邮箱:qlrsk@126.com
地址:青岛市正阳关路16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