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德才兼备,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实绩突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要求。
6.无影响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担任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具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者金融、经济、法律、党群、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苍梧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中专业为专业大类,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党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6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或脱产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条件。
5.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依据《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破格选拔任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因个人原因,导致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苍梧微信公众号、苍梧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下载《苍梧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形式发送至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邮箱,邮箱地址:wzcwzzbgbg@gxi.gov.cn。联系电话:0774-2681136。
3.注意事项: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户口簿基本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奖励证书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会同苍梧县国资中心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选,原则上按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地点:梧州市苍梧县行政中心大楼4楼403室。对达不到1:5比例的,经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和综合比选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80分为合格。根据面试人员得分高低,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在名单公布后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入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由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拟聘任人选的重要参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聘任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审定聘任人选,并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七)任职
若拟任人员原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放弃原有身份,再办理任职手续;属苍梧县辖区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
苍梧县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苍梧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均由县委管理。经县委研究后,按岗位比照相应层级,纳入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范围,经批准到集团公司任职。
(二)薪酬待遇
按《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在聘任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774-12380-1-2。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需要回避情况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苍梧微信公众号、苍梧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苍梧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