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7个岗位
成都农业科技中心(以下简称“成都中心”)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事业单位类的平台型、综合型、服务型的新型研发机构。成都中心作为中国农业科学院服务西南地区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高地,围绕建设成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产业科技融合平台及核心区先行区的目标要求,聚焦生物育种、山地农业、功能农业、生物安全、设施农业五大领域,重点开展科学研究、转化孵化、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创新五大任务。
成都中心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一批区域典型模式,培育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养打造一批优秀人才和团队,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和“农业硅谷”。为全面推动成都中心事业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农业科技中心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6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单位所在地落户政策,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本人学籍状态须为“不在籍(毕业)”,并且已取得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招聘
1.社会人员。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单位所在地户籍或符合单位所在地落户政策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为2024年-2026年在国(境)外高校毕业且学业结束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当年12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成都中心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交材料以“姓名+岗位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dsszp@caas.cn)。
2.报名需提交材料
注:以下所有报送材料统一打包,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例如“张三+人工智能控制科研岗”。
(1)填写《成都农业科技中心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务必提交word版本,以“姓名+报名表”命名;
(2)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请务必提交excel版本,以“姓名+信息表”命名;
(3)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4)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五年公开发表过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首页或封面;
(6)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情况证明材料;
(7)重要获奖证明及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8)过往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若有此情况则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1.成都中心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开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和应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补充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考试安排
笔试事宜届时将在官方网站发布笔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1:3的人员数量,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以满分的60%作为面试合格线,面试事宜届时将在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会提前通知体检安排、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应聘人员将进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信息,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未认真填写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造成信息不全、有误及其他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及岗位条件,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官方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成都中心将根据有关流程和规定进行递补,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超时提交或不提交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成都中心将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应保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s://iua.caas.cn/
报名邮箱:dsszp@caas.cn(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岗位名称”为主题)
联系人:陈老师028-6066927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明社区蜡梓东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