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大政办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要求
文字功底好,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及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优良;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已聘用的后勤控制数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花锦路1号(党政办公大楼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1103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相片)。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2.面试工作方案。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后,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福利待遇及管理
1.正式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2.聘用形式为编外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受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员管理和考核,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