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司法社会工作者2名(法治辅助岗位1名,综合服务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
华蓥市司法局
三、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所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20至35周岁(1990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法治辅助岗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综合服务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备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系统等,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限均截至2026年5月20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期间到广安市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298号)报名。报名须提供《华蓥市司法局劳务派遣制司法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
4.联系电话:0826-2629111。
(二)资格审查
由广安市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通知考试等事宜。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接到通知后不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进行相关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法律素养等(法治辅助岗位着重考察应聘者法律素养)。考试由广安市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1.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3.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六、工资待遇
工资以签订合同为准。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全额发放基本工资;若拟聘用人员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