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5人68个岗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首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城市承接医疗机构、河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技术合作医院。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获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智慧中医院(综合型)建设单位,连续四年获评国务院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等级。
经过48年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已形成总院区、东院区、骨科·康复院区、青县院区、泊头院区、科研教学区、体检和治未病为一体的多院区医疗集团运营模式。目前,医院现有职工5276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07人、硕博士人员126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6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占地面积26.5万㎡,建筑面积38.6万㎡,临床医技科室230余个。2025年服务门诊患者225.4万人次,住院患者18.25万人次,手术7.9万例。医院深化智慧服务建设,获批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认证。
医院学科集群发展,拥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重点学科、中医优势专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1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23个。牵头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肘骨性关节病致尺神经炎)及河北省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糖尿病足)项目建设。医院深度对接京津冀沪名校名院名医,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建立了紧密型医联体协作,与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结成姊妹医院进行全面技术合作。挂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3D打印研究中心沧州分中心,加盟北京积水潭医院国家骨科医学中心5G+骨科机器人联盟和骨科加速康复外科联盟,先后成立国医大师王庆国传承工作室、国医大师李佃贵传承工作室、岐黄学者花宝金传承工作室、岐黄学者高颖传承工作室、郁仁存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北京中医医院关幼波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史大卓岐黄学者名医工作室。
医院高度重视医教研协同发展,为河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硕博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培养基地,国家中医(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国家外科内镜培训中心。获批国家中医药骨伤病二级实验室、河北省中西医结合骨关节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西医结合神经康复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西医结合防治糖尿病及其并发症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学3D打印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中医药周围神经损伤痹症基础及临床重点研究室、河北省中医药男性不育肾虚证重点研究室、河北省糖尿病肾脏病证治重点研究室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8个,获批沧州市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研究院。研发覆盖骨伤、内分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康复等专科系列制剂39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笔试、面试等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参与过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17日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国家统招高校普通毕业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5月18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6年5月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并作出决定。医疗岗位职工须在签正式劳动合同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由学校或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考试通过的证明并附合格成绩单,未取得以上证书或者合格成绩单不予聘用;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26年第一批招聘需求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方式
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bsczzxy.com/,点击左上方“人才招聘--我的简历--注册账号--维护简历--点击首页"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报名处"--岗位详情--"简历投递"--提示"投递成功"即可。本院统一实行网络投递简历方式,有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中添加。
(二)报名之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证明及扫描件材料,以备报名系统上传。
1.往届生(非2026年毕业)准备以下材料:
(1)各学历层次(专、本、硕、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在线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3)资格证/职称证(初级、中级、副高、正高)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规培证原件(学硕或中级以上职称不需提供此证明)及复印件1份;
(6)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学院公章)1份;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岗位要求为“学硕”的,需提供“学术型研究生”证明;
(9)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官网下载附件2);
(10)现英语等级成绩单原件;
2.应届生(2026年毕业)准备以下材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各学历、学位层次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规培证明、在读证明(含专业研究方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为学硕的,需提供“学术型研究生”、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官网下载)、现英语等级成绩单原件等材料证明。
此外,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根据应聘人员将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等材料进行上传。
岗位涉及以上材料的请务必在报名系统上传齐全。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自身专业条件需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或与报考岗位要求不一致,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2026年5月30日17:00。
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信息无效。医院在资格审查或笔试开考前3天左右将以报名系统站内消息、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
(四)资格审查
医院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线下审查通过后,将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不作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面试时间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外,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考察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比例为3∶1,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将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其中博士岗采取只面试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
(六)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答辩题目。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职称高者的先后顺序递补,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综合成绩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信息会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文及医疗特殊岗位要求等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规定时间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经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由医院确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如需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递补),出现递补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职称高者的顺序依次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试工、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的人员,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工(含在试用期内),试工期满考评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工期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不作为考生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环节、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医院会二次复审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不全及考试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电话:0317-2076196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31号。
八、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及报名网站站内消息、个人电子邮件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详细阅读网站报名流程,正确填写应聘信息,并随时关注应聘状态变更,以免影响本人应聘。
3.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所有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