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温州市户籍;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计算机、法学等专业优先考虑;
(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阳光开朗,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五)中共党员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公开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zylbzj@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
4.报名咨询电话:0577-88130397。
5.将于报名截止之后通过报名表中预留的手机号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面试,请保持手机号码正确且通讯畅通。
(二)面试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笔试主要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天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报名表;
3.已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已取得的荣誉证书。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健康体检报告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6个月内曾经按前述标准参加温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并能提供体检报告单的,本次予以认可,应聘者可不再参加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视为放弃应聘。
(四)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进行递补公示。
如发现在报名、考核、体检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市编制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