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搭建行业精英与在校学生沟通桥梁,帮助学生明晰职业方向、提升实务能力、树立正确法治信仰与职业价值观,山西大学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学生成长导师。热忱欢迎政治素质过硬、行业经验丰富、热心育人事业的优秀人士积极报名,共助法治人才培养。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领域及人员范围
1.公、检、法、司系统资深实务工作者;
2.资深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仲裁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
3.党政机关、人大法工委、纪检监察等部门从事法治、立法、执法、合规、普法工作骨干;
4.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知名民企法务总监、法务主管、合规负责人;
5.法治类媒体、主流媒体资深记者、编辑、新媒体运营负责人;
6.金融、财税、数据合规、涉外法律等领域资深从业者;
7.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法律服务组织负责人及资深从业者;
8.具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优秀创业者。
二、导师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恪守法治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公道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与社会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关心青年学生成长,愿意无偿投入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沟通耐心细致,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与育人意愿。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背景优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丰富的一线行业经验和相应的行业影响力。
4.能够保障指导时间,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线上或线下指导交流,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配合学院完成考核与反馈工作。
(二)分类专业条件
1.传统法律实务类
公、检、法、司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业满10年及以上,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资深业务骨干;执业律师(含合伙人)执业满10年及以上,在刑事、民商、行政、知识产权等任一领域业绩突出;仲裁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从业满10年及以上,业务能力精湛、行业口碑良好。
2.党政法治类
党政机关、人大法工委、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从业满10年及以上,长期从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治督察、合规管理、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业务经验丰富。
3.企业合规类
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知名民营企业法务总监、法务主管、合规负责人等,从业满10年及以上,精通企业法务管理、合规体系建设、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具备成熟实务经验。
4.媒体与法治宣传类
主流媒体、法治专业媒体记者、编辑、新媒体运营负责人等,从业满10年及以上,熟悉法治宣传、新闻传播、舆论引导等工作,具备较强专业能力。
5.跨界法律与公益法律类
金融、财税、数据合规、涉外法律等领域资深从业者,从业满10年及以上;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深耕公益法律服务满10年及以上,实践经验丰富。
6.优秀创业类
具有成功创业实践经历与成熟企业运营经验,熟悉创业流程、商业运营、团队管理及相关法律风险防控;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具备一定行业资源与实践指导能力,愿意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创业规划、项目实践、职业发展等方面指导。
(三)不予选聘情形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学术或从业不端、无法保障指导时间、不愿履行导师职责、不适宜承担育人工作等情形的,不予选聘。
三、导师主要职责
1.职业规划指导
结合学生个人特点、专业基础与行业趋势,一对一开展职业发展指导,讲解法律相关行业岗位要求、工作内容与发展路径,帮助学生明确方向、缓解迷茫。
2.实务能力提升
分享一线实务经验、工作方法与行业规则,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提供实习信息、行业交流机会,助力学生提升实务操作与职场适应能力。
3.思想与成长引导
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心理健康与学业压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信仰、职业观、价值观,传递行业正能量。
4.沟通与考核配合
按时开展线上线下指导,及时回应学生合理咨询;每学期末向学院反馈指导情况,按要求提交指导记录,配合学院开展考核工作。
四、聘期与支持保障
1.导师聘期为2学年,聘期届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聘;履职不合格或出现违规违纪情形的,学院有权解聘。
2.学院统一颁发成长导师聘书,提供必要的沟通渠道、活动场地等支持。
3.学院定期组织导师交流活动,对履职优秀、成效突出的导师予以表彰宣传。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山西大学法学院成长导师报名表》,按要求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或联系人。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法学院成长导师库,统一开展师生双向选择与配对指导工作。
联系人:卫敏老师
电话:13994269552
报名邮箱:990837887@qq.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5月28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山西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