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12个岗位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学校秉承“厚德笃学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8000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专业覆盖面最全、办学综合实力强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0个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专业合作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及其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主持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6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学校围绕国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正汇聚全国能源电力行业和区域优质资源,解放思想、创新求变,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向着奋力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的目标迈进。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5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7名、正高级职称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及正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2026年4月30日及以前取得。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查。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带查验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考博士岗位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正高级职称岗位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或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dlxy.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持国(境)外学历的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②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4)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
2.报名材料的原件审验安排在考核当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所提供扫描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审验。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四)考核
根据招聘条件,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定期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具体形式包括面试考核和专业课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外调、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应聘资格条件。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二)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六、人才待遇
经考核符合学校招聘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员,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待遇。具体待遇可电话咨询。
七、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www.gxdlxy.com
2.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址:zp.gxdlxy.com
3.招聘政策和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学校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0771-221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