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一、学校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批准设立,是由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浙江省“八八战略”引进上海“大院名校工程”的第一所大学。学校建有船舶与建筑学院、设计与信息学院、机电与交通学院、财经与商贸学院、国教与康养学院、文化与体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设有智能建造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护理等38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融入长三角,“强六干”“提六度”“靓七彩”,着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先后入选浙江省第二期“双高”建设单位、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校、浙江省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校、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少年核心能力提升”项目高校,荣登2025年全国卓越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卓越校”榜单。在2022GDI高职高专(民办)TOP100榜单排名全国第12位,2023《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竞争力白皮书》中学校综合竞争力排名位列全国前25%,2025中国民办高职院校科研与社会服务竞争力排名全国第20位。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三、招聘相关要求
(一)年龄要求:
1.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有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或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身心素质,热爱教学工作,服从学校整体安排。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入职后需担任三年班主任岗位工作。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6月15日。
5.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6月15日前取得。(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最晚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17:00。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用学校招聘系统线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s://zhaopin.jxnyi.edu.cn/apply/index.action。
2.报名材料要求:在线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手机号、证件号码、邮箱等请确保准确无误),在线填报应聘登记表(邮件或现场报名的填写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上传以下相关的材料附件:
(1)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5)其他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等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考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安排考核。参加考核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复审。
1.笔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比例超过1:5,则先进行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技能测试):所有岗位都需试讲,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试讲时间一般为15分钟。试讲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技能测试的,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等。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回答指定考题及评委口头提出的问题(时间一般6-8分钟)。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成绩计算:按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如有技能测试的,按试讲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5.其他:高级职称人员(含博士)如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可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试讲,如无需试讲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安排递补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试讲、面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包括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心理测评、政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聘用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主动向学校报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73-82302357(周老师、钟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纪检监察电话:0573—8219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