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2026年德兴市公开补充招聘回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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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德兴市公开补充招聘回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0人1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5 09:00-2026/5/22 17:30

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回村”工程,及时补齐村(社区)工作力量,培养熟悉农村、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年轻干部人才,鼓励更多德兴籍优秀大学生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报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突出基层导向、实绩导向,坚持规范管理与激励保障并重,确保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招录计划

全市计划招录50名回村任职大学生。各乡(镇、街道)具体招录岗位分配、名额设置,详见《2026年德兴市回村任职大学生招录岗位表》(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所报考乡(镇、街道)的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所报考乡(镇、街道)的户籍;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近3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存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规定的“不能当选”“不宜当选”情形的;

9.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5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报考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各乡(镇、街道)(见附件2)。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本人非本乡(镇、街道)户籍、父母是本乡(镇、街道)户籍的,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非本乡(镇、街道)户籍、配偶是本乡(镇、街道)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簿及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德兴市公开补充招聘回村任职大学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2份;(4)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2张和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命名,发送至所报考乡(镇、街道)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诚信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乡(镇、街道)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农村党建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乡村振兴基本知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上饶市情、德兴市情等。

(五)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的,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2∶1。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六)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家庭情况、群众口碑、工作能力、生活作风等,根据群众、党员反映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评价,进行多方面综合研判,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对象,并对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体检

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九)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专业特长以及各村工作需求等因素,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如报考人员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的村(社区)“两委”中有直系亲属的,将分配至报考乡(镇、街道)其他村(社区),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经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用合同采取“两年一聘”的方式签订,聘用期满经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如不能正常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乡(镇、街道)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考察(公示、体检)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本乡(镇、街道)岗位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本招聘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德兴市委组织部、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