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自治区2026年度春季企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岗位信息征集》要求,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将组织实施2026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共计1个岗位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5月15日(含)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曾被甲方单独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处分、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9.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与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与领导成员有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自治区畜科院2026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官方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附件1)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
3.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报名材料上传至中国新疆人才网。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国外毕业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
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扫描件,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在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扫描件;
④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如因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单位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引才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后期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官方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及中国新疆人才网公告。
2.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考核内容: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成绩当场宣布,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须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自治区畜牧科学院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6年7月1日前,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三、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
四、信息发布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https://nynct.xinjiang.gov.cn)、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aas.net/)、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rsks.com.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分别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官方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六、报考咨询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监督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3075215
监督电话:0991-30751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