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温州湾新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竭诚邀请全球英才共聚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携手追梦,铸就辉煌未来!
一、岗位需求
(一)高技能人才岗位
(二)专任教师岗位
(三)思政辅导员岗位
(四)实验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为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岗位年龄要求为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7年1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7.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2026年6月12日16时。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我校招聘系统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简历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在线投递,只注册账号不提交简历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招聘系统中“我的申请”栏目显示。因报名材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核时间内补充材料。所有岗位在2026年6月16日前完成资格审核。专任教师、思政辅导员、实验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3人不进入下一环节,高技能人才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在学校官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经学校、用人部门研究,可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补充说明
(一)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荣誉奖励等条件均须上传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如实上传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工作经历证明须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具体到月份)证明材料。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将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学校的二级学院和用人部门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请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由学校自主审定。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系统网址:zp.zjdfp.edu.cn
(二)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三)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6556959,19100796754,rsc@zjdfp.edu.cn(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