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要求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
2.专项待遇
(1)学校以取得业绩成果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2)学校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享受甘肃省发放的人才安家补贴,另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政策、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入职前2年提供过渡性住房,因房源不足学校未能提供过渡性住房,按每月发放租房补贴。
(6)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等级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1 |
专业技术10级 |
F202601 |
专职辅导员 |
8 |
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12管理学 |
博士 研究生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男生公寓。 |
2 |
专业技术10级 |
F202602 |
专职辅导员 |
2 |
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12管理学 |
博士 研究生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需入住女生公寓。 |
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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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材料:(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3)各类证书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等),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4)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SHXYGKZP@163.com)。
2.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中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3.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至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西固东校区行政楼602室)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③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注:资格复审阶段考生提供的党员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招聘单位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核、体检。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进行复审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案例分析能力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每人不超过30分钟。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官进行现场书面打分,成绩当场公布,监察人员和考生在成绩单签字确认。各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计划名额内确定考核通过人员。达不到3:1时,划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总成绩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布。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于考核前一周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审批
1.体检。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若初检不合格者,可在5天内申请复检,由学校安排在其他三甲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境)外留学人员,将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境)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做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材料等,由学校会议审定,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聘用。
(四)备案及聘用
1.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2.聘用。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全程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若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413360931-7941011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4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