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8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1987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可放宽到1982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永嘉县定向培养生、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专升本毕业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已与永嘉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5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2026年5月29日17:00
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请各位考生在选择岗位后,根据附件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6月1日9:00—2026年6月2日17:00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6月3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选择“状态查询-再次报名”报考同岗位或“公开招聘-选择岗位”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6月4日9:00—2026年6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状态查询-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j.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6月8日(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7室)进行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6年6月10日9:00—2026年6月13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状态查询-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且分数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6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2张;
(3)岗位有其他要求须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下一环节。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四)面试
采用医学背景的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开始72小时前,入围面试人员向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其他情况导致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七)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3.备注栏所列的用人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由考生抽签决定)。
4.2026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城分院(永嘉县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皮肤科岗位(岗位代码:2604)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应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6.县外事业人员、县外定向培养生须于体检名单公布之后三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被聘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须自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6年5月19日前向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6年5月20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6年5月25日为止,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生源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地),生源地须与岗位要求的户籍一致。
(三)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健康局(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95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