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3个岗位
一、单位介绍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坐落于江西南部、赣江源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创办于1942年,是江西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科大学——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也是赣州市唯一一家省直省管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人才培养的区域医疗中心。
医院(学院)现有黄金、章贡两大院区,编制床位3128张。医院(学院)现有职工38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博士及博士后180余人,硕士千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60名。博士人才总数在医疗机构中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一,是区域内医学高端人才高地。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连续多年获A+,排名全国前10%,2025年CMI值突破1.5,两年荣获“中国医院百强院”,正奋力建设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编号 |
科室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最低学历 |
岗位条件 |
H01 |
血液内科(黄金院区) |
临床医师 |
专技岗 |
6 |
硕士 |
内科学专业(100201、105101,血液内科方向),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及医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H02 |
精神医学科(心理医学科) |
临床医师 |
专技岗 |
2 |
硕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00205,105105),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及医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H03 |
全科医疗保健部 |
临床医师 |
专技岗 |
5 |
硕士 |
内科学专业(100201、105101)、全科医学专业(105109),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及医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报名人员请注意学科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6.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至2026年5月12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相关证明。
8.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应聘者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所有岗位只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人员流动按学校规定执行,与校内职工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20日截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应聘者应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将招聘岗位所需报名条件相应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gyyfyrsk@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劳动合同制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
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专业方向证明(注意:岗位条件中括号内限定了专业方向的岗位提供);
5.执业医师资格证;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证明(住培证明需由学校研究生处等部门(非党委印章)开具,医院开具无效);
7.职称证(若有);
8.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含编制、备案编制人员);
10.合同(在职合同制人员提供);
11.社保证明(未就业的往届生提供);
12.离职证明(已离职现未就业的往届生提供);
13.存档证明(属两年择业期的人员须提供,请到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1.邮箱投递报名后,请密切关注本院官网招聘栏目,等待招聘考试通知。考试通知将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的材料等事项。报名完成并符合公告条件的考生请直接参加现场审核,本院不再通知个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应与邮箱投递报名材料一致)。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需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在官网公布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安排、时间、地点及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曾应聘我院相关岗位,进入体检、考察、录用环节后个人选择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本院;曾在我院工作离职后不满5年者,不可再次报考。
2.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岗位一经聘用,一律不得申请调岗。
4.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97-86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