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医院依托和共享广西医科大学资源,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先进、科研实力突出,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及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师、技师及行政等相关岗位人才27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四)应届研究生学历应聘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或博士学位英语;应届本科学历应聘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不低于425分)。
(五)人才需求计划的“应届”要求为2026届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所有岗位2026年7月入职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硕士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2026年结业者提供结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七)医师岗位原则上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博士可酌情放宽。
(八)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十)符合科室能力素质要求。
三、待遇说明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博士学历
1.按规定享受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医院奖励性绩效及各项福利待遇。
2.符合《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应届博士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条件者,可按相关程序认定,并享受科研经费、人才引进津贴和住房补贴等待遇(详见附件1、2)。
3.可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及享受“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
4.博士毕业生不受岗位计划及报名时间的限制,来院参加面试可报销往返路费及住宿费。
(三)硕士及本科学历
按规定享受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医院奖励性绩效及各项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博士岗位:全年长期招聘(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面试,具体以医院通知为准),招满即止。
硕士及本科岗位:即日起—2026年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使用电脑登录我院招聘系统http://hr.gxmush.cn:8096/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填写简历并申请岗位。
2.请使用手机微信扫二维码,填写简历并申请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先注册,填写个人简历信息,后申请岗位。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务必填写完整的信息,并根据信息内容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论文、奖励、成绩单等相关附件材料。附件分类含:1.身份证正反面(放同一页扫描);2.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3.在校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4.外语等级证书;5.职业资格证书;6.论文;7.获奖证书(每页可放多张奖励证书,最多不超过3页);8.其他证明材料(住培证、工作证明等)。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不申请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如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2.每人只可申报1个岗位,申请岗位后请点击“我的应聘”查看是否已报名成功。
3.本次招聘不接收纸质简历,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1.我院根据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我的应聘”中查看简历状态,同时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初审不通过但仍在报名期内的,应聘人员可重新投递其他岗位。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核事宜
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通知,应聘人员须加入群组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不再另行通知。(QQ群号:1群533892162、2群887482841、3群1023757862)1群满员时可申请加入2群,请勿重复加群。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为确保人岗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三)未尽事宜,由我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39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