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4人39个岗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稳就业相关工作要求,优化崇明区区管企业干部人才结构,进一步提高区管企业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岗位39岗44人,其中:管理类19岗20人;专业技术类20岗24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度崇明区区管企业统一招聘岗位简章(管理类)》(附件1)及《2026年度崇明区区管企业统一招聘岗位简章(专业技术类)》(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报考岗位年龄条件上限如为“38”,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对象中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即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五)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仍在有效期内),即2025年5月31日以前办理的。
(六)本次招聘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6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后显示“您的报名信息已收到,笔试通知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请随时关注考试信息公告!”,即报名成功。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咨询电话进行确认:63871133-828(分机号)。
2.报名材料(报名链接):
http://v.wjx.cn/vm/wF4JiKl.aspx#
3.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0:00至5月20日16:00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匹配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后,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若申请了多个岗位的,则以最后一次申请的岗位为准。
5.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则报考无效。
(2)报名阶段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如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则报考无效。同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与邮箱地址,保持联系畅通,后续每个阶段的通知都将以邮件形式发送。
(3)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4)。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客观性单项选择题与申论。其中客观性单项选择题包括常识判断(含基本常识、时事政策、上海发展等)、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6月13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3.笔试确认:笔试公告发布后,请及时查收邮件,在邮件收到后的3日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未确认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于考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崇明人才网”与“崇明国资”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其中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面试前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资格审核主动放弃或未能通过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缺额岗位调剂
根据岗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对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开展缺额岗位调剂,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
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区国资委牵头组织各区管企业开展考察事宜,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崇明人才网”与“崇明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录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咨询与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63871133-828(分机号)
监督电话:69615089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