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3个岗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相关要求,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自治区唯一一所面向交通运输全行业,专业类别覆盖交通运输全领域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3年,2004年升格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以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先后建设成为交通运输部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图书100余万册。现有学生万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天山英才、新疆工匠、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军人才、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英才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构建现代交通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一体两翼”建设,建有覆盖综合交通运输完整产业链的8大专业群,现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5个高职专业,获批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技术、智能交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13个职业本科专业,建成国家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与314家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共育,建成7个产业学院,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教育与产业同频,全面提升了学校综合办学实力。
学校传承“立足新疆、根植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传统,建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20多个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基地,入选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校、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交通职业院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校等,先后获得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等3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办学水平居新疆高职院校前列。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0.“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应聘人员须为在疆服务期满人员(2026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限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www.xjjtedu.com),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经与各岗位报名联系人电话沟通后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系统并根据操作提示,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网络报名所需材料: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写《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英寸证件照片,本人承诺部分需手签捺印,并将《报名资格审查表》以PDF或者图片形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上传)。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毕业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上传)。
④报考岗位设有指定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另行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及所在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⑤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3.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2)凡岗位有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截止前,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0:00至2026年5月25日18:00,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各招聘学院及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后仍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www.xjjtedu.com)“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统筹组织笔试(第三方命题),各招聘学院适时组织面试。
1.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素质以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考点拟设置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2)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将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试讲+结构化面试。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专业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入闱人员及面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将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统筹安排,具体由各招聘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相应等级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的3-5日内,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因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和准入查询。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招聘单位还需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最终得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凡拟聘人员自拟聘公示发布起1个月内未按期报到或未与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4.聘用人员需在聘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一年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交院〔2024〕60号)》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二)休息休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校教师依法享有带薪寒暑假,具体休假时间以校历为准。
(三)社会保障待遇。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991-3392009。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www.xjjtedu.com)同步发布。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其余招聘环节相关公告,仅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进行发布。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
(一)报名期间开通招聘总咨询及各岗位专项报名咨询热线。
(二)招聘工作总咨询电话:0991-3392122。
(三)应聘人员对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可直接向对应招聘学院咨询;各岗位具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