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6人208个岗位
为全面推进实施人才兴教强教工程,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简介
潮南区现有中小学校(含民办)277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含民办)367所,全区在校学生(幼儿)约31.12万人。
近年来,潮南区先后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208个岗位、招聘教师25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50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二)报考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毕业生,并取得中职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使用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