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南皮县公安局、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20名。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四公开”,即招录人数公开、招录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录结果公开。
二、招录范围、名额、工作岗位和条件
(一)招录名额、范围和工作岗位
|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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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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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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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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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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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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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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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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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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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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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能查到学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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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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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至30周岁(1995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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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良好;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限沧州区域内户籍;
4.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肢体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及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高达到170厘米(含)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3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