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岗位为古城公安分局专项工作分队勤务辅警5人,限男性(专项辅警有合同到期时间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不设试用期):
以上警务辅助人员经公开招聘录用后,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服务群众、学习训练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十八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5. 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含)文化程度;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
7. 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8. 具有丽江市户籍或在丽江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以居住证为准)
9. 公安机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