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1 -2026/5/1
为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促进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应急管理专家履职效能,通辽市应急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若干名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会团体人士、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政府非行政执法部门、重点企业的有关人员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社会监督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关心安全生产工作,热心民主监督工作,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够保证从事社会监督工作的工作时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社会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行贿受贿处分档案记录的;
4.有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记录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部署、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撑、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参与市级及以下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评议、监督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