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将于近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4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博士学位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7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5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师范专业。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6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