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福建省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简称龙岩侨中)隶属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是首批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技术证书)等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⑥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⑦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⑧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⑨龙岩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
三、报名
应聘人员于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3月16日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技术证书)等原件,行业企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行业企业经历证明以及医社保缴交记录等原件,并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lyqzbgs@163.com,邮件文件名为“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姓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7-2290370,13950852515。
四、资格审核
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3则取消开考。
五、考试方式与内容
采用片段教学和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占50%,技能实操占50%。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①片段教学:考生从评委拟定的课题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进行教学,备课、授课时间分别为40分钟和15分钟,授课过程中要有板书。授课内容为中职学校本专业教材,教学所需教材、纸张一律由考点提供,不得自带。
②技能实操:考生从评委拟定的考题中抽取其中一个实操题进行现场操作。
③考试地点: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小洋校区。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实操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承诺书》,如遇技能实操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一场,加试内容由评委组现场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确保拟招聘教师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七、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前放弃的,根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人社部门核准,依名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考生如因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全部体检项目合格的,须在产后完成体检项目,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招聘的新教师进事业编制,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在学校服务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区现行工资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
2.本次招聘考试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在招聘过程中若遇到个别相近专业未在(附件1)“专业类别”中体现,提交招聘小组研究。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