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并愿意投身于地质事业,了解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够承担并组织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一)入编甘肃省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其中,对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D卡的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并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中规定的其他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单位相应职称条件的可定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供20万元以上科研项目支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8:00前,根据计划名额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甘肃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内容,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代表性学术或业绩成果、重要获奖情况、本人简历、具有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所学专业。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知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前到甘肃省地矿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代表性学术或业绩成果、重要获奖情况、本人简历、具有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面试考核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由甘肃省地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现场答辩考核情况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总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加试,确定排名先后。考核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地矿局官网公告方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广大考生关注官网公告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安排通知考生本人,并统一带领到兰州市内有体检资质的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有效。考生自主体检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首检项目不能一次性给出结论需复检时,按要求安排至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1次,以最终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由甘肃省地矿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六)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拟聘条件的人员,经我局审核审批,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审批聘用。
3.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局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局纪委反映。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本公告甘肃省地矿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931-8763251
监督电话:0931-8763242
附件:1.甘肃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2.甘肃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甘肃省地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