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2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用人需求,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罗甸县决定赴重庆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为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罗甸县教育系统2026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2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8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罗甸县2026年赴重庆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岗位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往届毕业生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条件;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段和学科一致,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面试成绩单(若属于免试认定对象,请提供学校出具免试认定相关材料)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成绩证明材料报名;
6.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及学历须与《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学历一致(仅学位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专业要求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岗位表》中所设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及学历等信息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证书载明的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简称《专业目录》)。
7.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26年3月11日,黔南州内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截止2026年3月11日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至2026年8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的2026届毕业生或委培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8.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10.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教师引进相关公告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及“黔南罗甸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时间、地点
此次教师引进计划开展校园招聘;报名工作由罗甸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现场揽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3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17宣讲厅。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接收报名申请,当场核验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下午17时止,报考人员可通过线上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岗位表》中“引进工作联络员”邮箱,并于现场报名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公告》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的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影响测评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将《罗甸县2026年赴重庆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到所报考引进单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引进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三方协议;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须具备与引进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暂未取得与引进岗位相符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段和学科一致,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面试成绩单(若属于免试认定对象,请提供学校出具免试认定相关材料)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成绩证明材料报名。进入考察环节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
6.黔南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日期需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当日;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引才单位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为测评对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引进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五、测评
1.测评时间:2026年3月12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测评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数智招就平台就业指导中心。
此次教师引进考试采取测评(试讲)等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水平及综合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测评(试讲)。
测评(试讲)总分值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测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等额确定引进意向人选;若同一岗位因测评成绩并列且出现确定引进意向人选冲突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引进意向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自签订《就业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参加其他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考生在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不合格的,其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取消聘用。
就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用人单位行文聘用前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书》的,按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规定办理;用人单位行文聘用后将按新的聘用合同规定执行,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聘用合同的,违约事宜将按罗甸县相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认定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2026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6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本“公告”中“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考察期结束未能提交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进入下一环节问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按本公告程序执行。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按罗甸县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本次教师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教师引进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黔南罗甸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部门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罗甸县教育局、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罗甸县教育局:0854-7619639;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62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