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57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银龄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克州第三小学,始建于1984年,至今已有42年的历史,学校总占地面积67313.63平方米,绿化面积近9121.64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现有教学班55个,在校学生2359人,专任教师161人。校内建有教学楼、综合一体楼各1幢,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完备。2020年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下代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特色校,2024年荣获首届新疆全民阅读大会书香校园。曾荣获自治区足球示范学校、自治州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州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需求计划及基本条件
为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语文1人、数学2人。招募对象为:退休教师,以教研员、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为主。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2.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健康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一线教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招聘年龄要求。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4.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含实训指导),每学年完成不少于320课时(周平均8课时)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2.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参加教研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3.培养和引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讲学任教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优秀的教师连续任教。州教育局、克州第三小学与拟招募讲学任教教师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任教教师需提供六个月内体检报告。讲学任教服务期间,由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任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待遇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税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万元/人/学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万元/人/学年,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每学期由受援学校对讲学任教教师开展考核,对于讲学任教期间考核不称职的及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于次月解除讲学任教协议。讲学任教期间不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招募程序
1.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并准备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①二代有效身份证;②报名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④《“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1份(附件2);⑤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证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克州第三小学。2.资格审核。克州第三小学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3.面试考核。克州第三小学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4.体检及考察。申请教师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5.公布公示。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6.上岗任教。克州教育局和受聘教师签订协议后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注意事项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在本次招募范围内。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3.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克州第三小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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