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5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和毕业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之后且尚未就业,并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北京的政策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8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