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6人8个岗位
招聘单位名称: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郑州派遣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6名,派遣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工作,其中,省法院机关47名,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10名,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审判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2.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设置,具体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附后);
3.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知识技能。
(三)不得聘用为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7.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8.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9.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0.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7:00。
资格审核: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10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examinee.atahn.com/exam/1772245803/index.html(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70元(包含技能测试费用,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费用不予退还),完成缴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095379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4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谷歌拼音输入法(微软双拼)、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同时在省法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后及时在省法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公布总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对人选的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人选符合招聘要求。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法院官网、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政审和公示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实施办法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1-85967731,85967702(劳务派遣公司),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