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52个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提升天津市西青区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60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6年教育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计划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计划表中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6年教育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4日至2008年3月4日期间出生);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等,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