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人才储备,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开展竞争性转任工作,选拔一批优秀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人数
本次拟竞争性转任公务员10名,共设置转任职位3个,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直、省直驻揭单位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忠诚,信念坚定,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在县(市、区,含市级功能区)、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需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长时间外勤、出差任务,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6.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要求
人选应当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突出,工作表现优秀,且具有以下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2月25日):
1.职位一:三、四级主任科员2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职级(不含四级主任科员);
(2)年龄18至38周岁(即1987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2.职位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0年以来在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含巡察机构)任职3年以上;
(2)年龄18至35周岁(即1990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3.职位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名,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5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并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在市、县两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任职2年以上;
(2)具有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背景(详见附件1),其中法学专业的需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包括正副股长)未满1年的;
6.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和市廉政教育中心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任职回避或不宜调入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任限制性规定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下载《揭阳市纪委监委2026年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查看职位相关信息。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人员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纪委监委2026年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职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填报时应注意: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报考时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各岗位转任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4,如比例低于1:4,将相应减少该岗位转任人数,以符合开考条件。
3.上传申请材料。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纪委监委2026年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表》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下载打印。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名表。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意见,属于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门盖章批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②学历材料。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10日9:00至3月15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转任资格并追究责任。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转任程序,不再作为转任人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笔试时间为3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阅卷完成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转任全过程。市纪委监委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3.面试。市纪委监委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职位一按照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职位二、职位三分别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并列,如并列第四名,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由市纪委监委干部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进行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
(五)组织体检
确定考察人选后,进入体检程序,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转任资格。
(六)顺延递补
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存在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名,视情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确定考察人选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名单在“清风揭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对拟任职人员按1:1比例安排试用。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具体职位由市纪委监委统筹安排;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对其晋升职务职级的,不予承认。
四、附则
(一)本次竞争性转任考试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愿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揭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需咨询,请在工作时间与揭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663-8768190)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