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32人8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武清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满足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务期满,退出现役的;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务期满,退出现役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8年3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至2008年3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对于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等。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