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表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8:30-11:30,15: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步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或电话报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教路88号港口区教育局五楼502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0-2810010、0770-2810065。
4.报名所需材料
(1)《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填写,链接地址:https://www.kdocs.cn/l/cfUEBZcZ9kY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港口区顶岗教师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