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0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2名(其中:公务员6名,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4名,事业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详见《2026年度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调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安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事业人员职位的考调范围
广安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广安市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在广安市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事业人员职位的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6)年龄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各职位具体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尚在国家、四川省或广安市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考调职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低于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8日1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考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2026年度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档及pdf电子档文件。
3.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
4.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新闻稿件等资料)。
各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于2026年3月4日18: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填报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二)职位调整
所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均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仅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需提供)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考调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七)体检
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体检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经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考调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考调单位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择优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
考调单位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报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转任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826-2220038
六、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826-2237106、0826-2226499
附件1:2026年度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6年度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调职位表.doc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