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30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赤峰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赤峰市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计划遴选41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设在赤峰市旗县区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月31日。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8.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实行任期制的干部,违反任期制相关规定的。
7.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影响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报考资格条件(含职位表中的各项条件)取得时间须为2026年1月31日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
(四)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遴选机关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结合遴选机关需求按照规定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00至2月14日17:00,2月24日9:00至2月26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三个月以内拍摄,不得进行美化、修饰。如因照片美化、修饰造成无法识别核验,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打印的《遴选报名表》报所在单位、旗县区委组织部(中央及自治区设在旗县区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所报考机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填写《2026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职位推荐表》统一推荐(推荐截止日期:2026年2月13日18:00前),不接受个人报名。旗县区委组织部通知被推荐人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步骤与前款相同,未经统一推荐的考生,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在推荐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市委组织部将发布公告取消选调生限制,转为普通职位进行遴选。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与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以下简称区直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同时进行,兼报区直机关公开遴选的只需在赤峰市参加1次笔试,成绩分别计入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相应职位。
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各地区各单位不能频繁推荐同一人参加上级遴选。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到报考者报送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遴选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由遴选机关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也可放弃改报,改报时间为2月28日9:00至12:00。报名完成后,报考者于3月10日至1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解答疑问。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2026年4月中旬,报考者可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委组织部会同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及时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在赤峰市委组织部的统一指导下,由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须所在机关或编制部门盖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进入考察资格。面试结束后,汇总形成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考察
遴选机关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以及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身心健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是否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等情况。遴选机关综合考察情况,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出具被考察人员廉政意见。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被考察人成绩和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岗位试用期
1.公示。各遴选机关将遴选结果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兼报区直机关(参公单位)遴选人员,如果均入围面试,须在市直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确定拟遴选人员前作出选择并签署承诺书。考生在遴选机关确定拟遴选人员后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各地区单位以后不得再推荐参加遴选。
2.岗位试用期和相关手续办理。公开遴选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结束后,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转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遴选转任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由遴选机关通知遴选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1980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2月13日—14日,2月24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