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一是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二是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学历:高中(含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录取或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退伍军人;
2、从事过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
3、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电脑网络维修、电子通信、驾驶(B证)、器材装备维修、应急救援、厨师、水电安装等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职称的。
三、社会保险和工资、待遇
(一)社会保险:每年按照国家标准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80%发放。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5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月起),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工勤岗位50-100元、管理岗位70-100元),在涠洲岛海岛消防站驻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除工资外额外补贴545元/月),免费提供被装、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均轮休八天,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