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3人134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有关地(州、市)公务员局联动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主要包括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主要包括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
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为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地(州、市)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自治区设在地(州、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师级及以下、中央驻疆单位设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2)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各地(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自治区、地(州、市)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团级及以下、中央驻疆单位设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所在地(州、市)职位。
全区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报考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公开遴选职位。
2.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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