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辽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详见《2026年度通辽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直属机关设在通辽市所属旗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名。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