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威远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性质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女性)。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110接报警工作,轮班运转,需值守夜班,工作地点在内江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10接警室。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在内江有固定住所,普通话流利(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获得二级乙等以上,www.cltt.org);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7日至2006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及纹身、染发,身高158cm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听力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无故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威远县公安局主楼五楼511办公室(严陵镇二环路北段333号)。联系人:钟超亮、骆丹;联系电话:0832-8297018。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近期征信报告,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审查以上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威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威远县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招聘人数。调剂结果在威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特别提示: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
1.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2月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政策:
公安警察院校、政法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笔试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报考单位审核。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相应倍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时间由威远县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测试项目:800米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三项达标即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县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对拟聘用人员组织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内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及公示
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等额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威远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威远警方”公示7个工作日。因政治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签订合同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政治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评定认为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时间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3.聘用后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月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威远县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97019。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9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