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岗位:速录员4名;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法学类专业优先;
5.岗位职责:协助办理与审判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及文字综合性工作;
6.其他要求:具有司法机关从业经验、掌握一定调解技能经验者优先;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练掌握文字录入技能,满足岗位日常文书处理工作需求;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
资格要求
1
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8.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现场报名提供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网上报名须提交扫描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
(4)正面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扫描下载报名表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政治部612室(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新步路288号)
网上报名邮箱:2662656478@qq.com
联系电话:0595-22211553黄女士
2
资格审查
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
考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听打测试,考试时间15分钟,听打内容与诉讼文书有关。
听打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
4
体检
按照1:1的招录比例,结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5
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无犯罪证明及家庭主要成员征信等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或者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
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从听打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录取名单,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
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
2.工资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院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构成。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缴交“五险一金”。
4.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会福利待遇。
5.享受婚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法律规定的假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