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临聘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共招聘临聘教师5人,具体学科如下:小学体育1人;中学体育2人、英语1人、化学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心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具备初级(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6.考生年龄要求:50(含)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19日9:00—11:00,地点:哈尔滨市征仪路学校(征仪路324号)。请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体检合格证明(有效期一个月内)、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得分之和为考试总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准入审查:按上级要求进行,进行执业资格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进行犯罪记录查询。
5.聘用:根据审查、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哈尔滨市征仪路学校临聘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招聘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市征仪路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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