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嘉华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岗位描述:
非编专业技术岗位:(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非编专技教师岗位(1人):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独立带班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www.xmsmedu.cn)公布。
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简历1份,并发送邮箱18041175@qq.com。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
4.报名地点:厦门市嘉华幼儿园长青分园(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54号)
联系电话:506973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幼儿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www.xmsm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嘉华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