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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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5 09:00-2026/1/21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23 09:00-2026/1/23 10:0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保育员共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始建于1937年,是新都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园,成都市名校集团龙头园。幼儿园现一园五区,其中:新繁园区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成都市一级园,新城、柏水、大丰园区为成都市一级园,北星园区于2025年9月开园。先后荣获成都市家庭教育示范校、成都市教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是成都大学、四川民族学院等高校的教育实训基地。幼儿园以“发展孩子,指导家长,成就教师”为办园宗旨,秉承“活教育,乐成长”的办园理念,以“活环境、活教材、活教师”育“活儿童”为核心,致力于培养“有爱、慧玩、合作的现代中国儿童”。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保育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10)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0名。其中,教师7名、保育员3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00至1月21日17:00。


网上报名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保育员证书等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发至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指定邮箱:1507367923@qq.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00至1月22日17:00。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于2026年1月22日18:00前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北星园区(新都区大丰街道利民路771号)张贴公布。


(四)发放准考证。2026年1月23日9:00-10:00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北星园区(新都区大丰街道利民路771号)发放,届时请带上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照1张。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程序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其他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北星园区(新都区大丰街道利民路771号)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平台或到指定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幼儿园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廖老师18228539785


纪律监督电话


学校监督电话:028-83080157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