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工作力量,推进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湛江市坡头区纪委监委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和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巡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湛江市坡头区纪委监委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和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巡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2026年湛江市坡头区纪委监委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和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巡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共6名。其中,湛江市坡头区纪委监委技术服务保障中心2名,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巡察服务中心4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坡头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坡头区委巡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年龄18-38周岁(即1987年1月23日至2008年1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五、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jptjwzp2026。
(二)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月22日0:00至2026年1月28日24: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初步审核结果不作为符合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条件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3.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另行发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证明材料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
七、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登陆查阅。
(二)资格审核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视为面试并列。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资格审核单位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及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考生适应招聘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签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阅。
八、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视情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方案由坡头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3950489;0759-3950818。
监督电话:0759-395086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