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9个岗位
为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八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5.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17:30止(周六、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如下: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八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办公室(八里湖新区通湖路395号)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且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3个月内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资格(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分类: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
5.有关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验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月31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视为报名成功,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者招聘结束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生的面试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26年2月1日,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6年1月30日9:00-2月1日8:00期间登录九江人才网(www.jjtl.com.cn)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当同一岗位人数出现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依次以临床工作时间长短、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级高低等优先入闱)。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九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的按考察同分方法确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的人员工资福利根据医院制度予以发放。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九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或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故放弃,将记入八里湖新区招聘人员失信记录库,2年内不得参加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八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监督、咨询电话
八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379283290
(请在工作日9:00-12:00,13:30-17:30拨打)